成品油价格1月26日起调整 95号汽油6.28元/升

【导语】: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1月26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调价后,广东国V标准95号汽油降到6.28元/升。

1月2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决定,1月26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国内成品油价格首次实现“十三连跌”。

调价后,广东省国V标准92号汽油从6.09元/升降到5.80元/升,回到“5元时代”。

昨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公告,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广东省国V标准92号汽油从6.09元/升降到5.80元/升,每升降0.29元;国V标准95号汽油从6.60元/升降到6.28元/升,每升降0.32元;国Ⅳ标准0号柴油从5.54元/升降到5.24元/升,每升降低0.3元。

品名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0号柴油(Ⅲ)
5745
4.93 
0号柴油(Ⅳ)
6115 
5.24 
89号汽油(Ⅴ)
7235 
5.38 
92号汽油(Ⅴ)
7669 
5.80 
95号汽油(Ⅴ)
8103 
6.28 

相关: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12.73,-0.36, -2.75%)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230和52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6630元和5690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微博]、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标准品)
6595
6230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Ⅳ) (标准品)
5640
52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300
495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790
3540
航空汽油(标准品)
7800
7360

注:

1、表中调整后供应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柴油为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

附件2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汽油(标准品)
柴油(标准品)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190
6240
天津市
7155
6205
河北省
6985
6045
山西省
7055
6100
辽宁省
6985
6045
吉林省
6985
6045
黑龙江省
6985
6045
上海市
7170
6210
江苏省
7040
6085
浙江省
7040
6100
安徽省
7035
6095
福建省
7060
6110
江西省
7040
6105
山东省
6995
6055
湖北省
7010
6070
湖南省
7050
6130
河南省
7005
6065
海南省
7130
6180
重庆市
7200
6255
广东省
7065
6115
广西自治区
7130
6180
宁夏自治区
6990
6045
甘肃省
6970
6065
新疆自治区
6765
59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000
6060
成都市
7205
6280
贵阳市
7165
6205
昆明市
7195
6235
西安市
7140
6215
西宁市
6950
6090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汽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90号和89号汽油;柴油第四、第五阶段标准品均为0号车用柴油。

3、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确定。

4、上表中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陕西省西安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其它省(区、市)或中心城市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第四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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