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扣车、扣证、拖车的交通违规行为一览(代码表)

【导语】: 广州哪些交通违规的行为,会被强制拖车、扣车或收走驾驶证,没收财物呢?一起来看看广州公安局公布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违法行为代码及强制措施类型》表吧。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2014年版)

2015-2016年仍有效

  说明:

  1.《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省条例》是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124号令是指《机动车登记规定》;

  5.《违法处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6.《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7.《事故处理》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8.《办法》是指《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9.123号令是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0.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指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广州市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和处罚标准一共有4类,如下:

1、行人、乘客、自行车等交通违规代码表及处罚标准(点击查看)

2、广州机动车违规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持续更新)(点击查看)

3、广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表(点击查看)

4、将被扣车、扣证、拖车的交通违规行为一览(代码表) (本文)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违法行为代码及强制措施类型

代码违法行为依据强制措施
1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100条第2款、《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5项、第62条第1款第5项、《违法处理》第25、29条 扣车、扣驾证
1002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00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法》第101条第2款《省条例》第66条 扣驾证
100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101条第1款
1005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62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1006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07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省条例》第62条第1款第2项、《违法处理》第29条 扣驾证
1008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1009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1010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28条、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62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1011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97条第1款第1种行为、第15条、《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1项、《违法处理》第35条第1款 强制拆除、收缴 非法装置
1012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1013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0条、95条《条例》第28条、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5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1015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28条、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5项
1016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0条、《条例》第28条、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5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5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扣驾证
1017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法》第98条第1款、《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039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23项、《违法处理》第31条 拖移机动车
1068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 《条例》第104条第4项 拖移机动车
1078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6项
1082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第90条《条例》第28条、《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4项
1089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92条第1款、第3款、《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1项 扣车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5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109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1110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111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5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35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 《法》第48条第1款、第92条第2款、《省条例》第60条第3项 扣车
1610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28条、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62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驾驶)
162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 《法》第92条第1款、《省条例》第60条第1款第2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623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扣车
1637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法》第92条第2款、第3款、《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2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638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法》第50条1款、第92条第2款、第3款、《条例》第55条第2项、《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2项 扣车
1705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事故处理》第34条、《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4项 扣车
1709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法》第19条第4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104条第2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62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驾驶)
171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 《法》第92条第1款、《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1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71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91条第1款、《条例》第104条第3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1714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 扣车
1715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47条 扣驾证、扣车
1717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95条第1款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24项、《违法处理》第25条 扣车
172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1726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1727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1728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1729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2001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3项、《事故处理》第34条 扣车
2002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省条例》第60条第1款第7项
2041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条例》第72条第9项、《违法处理》第35条第1款 (扣车依据:《行政案件》第91条第1款)、 收缴非法装置(无法当场拆除的,扣留车辆)
2042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471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4711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4712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4713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3项 扣驾证
5001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1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牌证
5002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
5003 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
5004 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2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标志
5005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5006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牌证
5007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1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501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2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 收缴标志
5011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5013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96条第3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2款 扣车、收缴牌证
5016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96条第3款、《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2款 扣车 收缴标志
5017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5024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妨碍的 《法》第106条、《违法处理》第38条 强制排除妨碍
5029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100条第3款 收缴、强制报废
5035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104条第3项、《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26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5036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104条第3项
5037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2条第7项、第104条第3项、《省条例》第59条第1款第26项
5040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 《条例》第103条、《违法处理》第64条第1款 收缴牌证
5041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条例》第103条、《违法处理》第64条第2款 收缴牌证
5050 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 收缴、强制报废
5051 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 收缴、强制报废
5052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 扣车
5053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 扣车
5054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 扣车、收缴牌证
505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条例》第28条、《违法处理》第29条第5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8条 扣驾证
5603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23号令第80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收缴牌证
5701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1款第6种行为、《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牌证
570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16条第3项、第96条第1款第7种行为、《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牌证
57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第8种行为、《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1款 扣车、收缴牌证
57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96条第3款第2种行为、《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2款 扣车、收缴牌证
5705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96条第3款第3种行为、《违法处理》第25条、第37条第2款 扣车、收缴牌证
5706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 扣车、收缴牌证
6018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123号令第79条第2款 收缴牌证
6020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 扣车、扣驾驶证
6021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 扣车、扣驾驶证
6022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91条第5款 扣驾驶证
6030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123号令第80条第1款第2项、第2款 收缴牌证
603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1条第2款、《条例》第104条第3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6033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1条第4款、《条例》第104条第3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6034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法》第22条第2款、第91条第3款、《条例》第104条第3项、《违法处理》第2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7016 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 《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6项 扣驾驶证
7017 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 《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8项 扣驾驶证
7018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省条例》第63条第1款第9项 扣驾驶证
7020 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继续驾驶机动车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62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 (无人替代驾驶)
7023A 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 《省条例》第67条 扣行驶证、扣驾驶证
7023B 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 《省条例》第67条 扣车、扣行驶证、扣驾驶证
7051 车辆有被盗抢嫌疑的 机动车:《违法处理》第25条第1款第5项 非机动车:《行政案件》第91条第1款 扣车
7052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的 《法》第72条第2款、《事故处理》第28条第1款、第29条 扣车、扣行驶证
7053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第89条、《违法处理》第25条第1款第8项 扣车
7055 对酒精呼吸测试的酒精含量有异议的 《违法处理》第33条第1款第1项 强制检验
7056 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违法处理》第33条第1款第2项 强制检验
7057 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处理》第33条第1款第3项 强制检验
7058 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违法处理》第33条第1款第4项 强制检验
8001 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9条 扣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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